2012年12月下旬,四部委聯合發布了《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(2012年調整)(以下簡稱《2012年目錄》),核電相關設備成為《2012年目錄》“發電機輸變電設備”中的新增條目,新目錄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。
新增的核電設備共16項,包括反應堆主冷卻劑泵(包括電機、變頻器、開關),核島直流不間斷電源(包括逆變器/UPS/充電器等),非能動余熱排出熱交換器,核反應堆壓力容器安全殼。核反應堆廠房環形吊車,主給水泵組(含電機),核安全三級及以下的核級泵(上充泵/輔助給水泵/余熱排出泵/水壓試驗泵/含電機堆芯補水泵),DCS儀控設備,放射性廢物處理設備(包括脫氣塔,蒸發器),K1類及K3類或AP10001E極大截面動力電纜及乏燃料貯存格架等設備。
以核電電纜為例,目前國內企業已經研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電站用1E級K1,K3類電纜產品,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,填補了國內空白。而且,也已經具備生產AP1000核島電纜的能力。